東莞日報-東莞日報電子版-東莞日報登報網上辦理平臺。六一兒童節,馬上就要到來,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但他們身邊可能潛藏的危險,你有留意到嗎?日前,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發布該院近三年來審理的猥褻兒童罪案件分析,呼吁全社會共同關注兒童性保護問題。下面小編帶你看案件剖析教你如何做好防范,東莞第三法院對該院2016年至今審理的25宗猥褻兒童犯罪案件進行分析,發現該類案件存在以下幾個特點:熟人作案超半數
,從被告人身份看,超半數為被害人周邊相熟的人。在該院審理的這類案件中,被告人是被害人熟人的超半數,共有14宗,其中是鄰居的就有8宗,還有就是被害人父母的老板、員工、同事等。他們大多是利用兒童對自己的信任,趁兒童獨自玩耍,或是兒童到他們住處或工作的地方玩耍時,趁機實施猥褻行為。出租屋是高發地,從作案地點看,六成在出租屋,還可能發生在圖書館、學校附近等公共場所。法院在調查中發現,被告人猥褻兒童發生在出租屋、工廠的就有16宗,受害兒童多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此外,還出現了在公共場所猥褻兒童的案件,其中一名被告人在圖書館書架處佯裝抱起兒童拿書之際實施猥褻,還有一名被告人于學校放學時段在學校附近看見小學女生經過心生歹念,對三名小學生進行猥褻。